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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2021年度部門預算

        發布時間:2021年03月01日 來源:財政局

         

        目  錄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2021年度部門預算明細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經濟分類款級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十一、項目支出績效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2021年度部門預算數據分析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概況

         

        一、主要職能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部門職責:

        1、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指示和區內有關單位的委托,負責與有關省區市的聯絡工作。

        2、收集整理傳遞政務、經濟信息,為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負責與內地有關省區市的經濟聯絡,協助區內有關單位開展招商引資、引進技術和人才等工作。

        3、負責我區過往人員的服務工作;為我區各單位在格爾木開展政務、業務等活動提供服務;協調辦理自治區相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事宜。

        4、負責指導基地單位職工離退休工作,負責辦事處及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辦事處所屬單位及基地各企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統籌管理和發放以及社會化服務管理和就業服務等工作,加強與當地社會保障部門的溝通聯系。

        6、負責基地的計劃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普法教育、中小學教育、醫療衛生等工作。

        7、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托,管理辦事處系統國有資產,監督指導基地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8、根據格爾木市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基地存量土地的開發利用,建設工業園區后勤生活基地。

        9、保障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在工業園區的貫徹執行。

        10、擬定并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按照總體規劃,編制工業園區詳細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11、擬定工業園區發展和招商引資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園區招商引資、進出口貿易及其他涉外經濟工作;按規定權限,依法辦理工業園區備案類項目和基本建設項目。

        12、負責檢測、統計、分析工業園區內企業運行態勢;協助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工業園區企業節能減排、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改革、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生產調度、誠信體系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園區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13、按照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對園區土地實行統一管理,對各項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實行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

        14、編制工業園區財政預決算,負責園區國有資產管理、財稅征管、審計監督等工作。

        15、依法管理工業園財政、稅務、工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交通、消防、城市建設、房地產、環境保護、環境衛生、安全生產、工青婦、法律宣傳和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16、協助有關部門管理設在開發區的派出機構和分支機構的工作;負責與青海省有關方面協調園區相關事宜。

        17、承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自治區藏青工業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一)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設7個內設機構(正處級):

        (1)辦公室

        (2)招商引資局(經濟信息聯絡處)

        (3)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局(國土資源局)

        (4)經濟發展局

        (5)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處)

        (6)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

        (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2021年度預算公開包括1個單位數據:

        1、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本級)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   2021年度預算明細表

        (表格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

        2021年度部門預算數據分析

         

        一、2021年部門收支總表的說明

        2021年收支總預算4339.5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47.97萬元、使用上年結轉1891.6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60.39萬元、教育支出136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8.7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23.3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7.11萬元。

        2021年收支總預算4339.57萬元,與2020年收支總預算2467.74萬元相比,增加1871.83萬元,增長75.85%。主要原因:2021年收支總預算中基建項目有所增加。

        二、2021年度部門收入總表的說明

        2021年收入預算4339.5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1891.60萬元, 占43.59%;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47.97萬元,占56.41%。

        2021年收入預算4339.57萬元,與2020年預算總收入2467.74萬元相比,增加1871.83萬元,增長75.85%。主要原因:2021年收入總預算中基建項目有所增加。

        三、2021年部門支出總表的說明

        2021年支出預算4339.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93.56萬元,占45.94%;項目支出 2346.01 萬元,占 54.06 %。

        2020年支出預算2467.7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876.15萬元,占76.03%;項目支出預算591.59萬元,占23.97%。

        2021年度預算總支出比2020年度增加了1871.83萬元,增長75.85%。主要原因:2021年預算總支出中基建項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的說明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339.57萬元。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339.57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2447.97萬元、上年結轉1891.6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60.39萬元、教育支出136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8.7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23.3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7.11萬元。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339.57萬元,與2020年收支總預算2467.74萬元相比,增加1871.83萬元,增長75.85%。主要原因: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中基建項目有所增加。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447.97萬元,與2020 年執行數2327.60萬元相比,增加120.37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我辦人員增加7名,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993.79萬元,占81.4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8.70萬元,占7.71%;衛生健康支出123.37萬元,占5.04%;住房保障支出142.11萬元,占5.8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增減變化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1539.38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1475.28萬元相比,增加64.10萬元,增長4.34%。主要是因為2021年我辦人員增加7名,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454.41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451.45萬元相比,增加2.96萬元,增長0.66 %。主要是因為2021年機關黨建經費有所增加。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88.70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168.76萬元相比,增加19.94萬元,增長11.82 %。主要是因為2021年我辦人員增加7名,相應的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有所增加。

        4.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1年預算數為20.77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30.28萬元相比,減少9.51萬元,下降31.41%。主要是因為2021年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比例下降。

        5.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1年預算數為102.60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84.38萬元相比,增加18.22萬元,增長21.59 %。主要是因為2021年我辦人員增加7名,相應的醫療保險繳費支出有所增加。

        6.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142.11萬元,與2020年執行數117.45萬元相比,增加24.66萬元,增長21.00 %。主要是因為2021年我辦人員增加7名,相應的住房公積金支出有所增加。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993.56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1811.25萬元,主要包括:

        (1)、工資福利支出1791.68萬元:基本工資292.60萬元、津貼補貼801.03萬元、獎金90.6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88.70萬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02.60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20.77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失業保險、工傷保險)1.12萬元、住房公積金142.11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個人取暖費、獨生子女費、煤油補貼、加班補助、休假探親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52.08萬元。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9.57萬元:生活補助6.07萬元、救濟費1.5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00萬元。

        2、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182.3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4.00萬元、水費0.50萬元、電費2.50萬元、郵電費4.50萬元、取暖費15.00萬元、差旅費32.00萬元、維修(護)費2.00萬元、會議費6.00萬元、培訓費5.00萬元、公務接待費5.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0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7.12萬元、工會經費23.69萬元。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54.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9.00萬元,公務接待費25.00萬元。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89.7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9.96萬元,公務接待費59.75萬元。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比2020年減少35.71萬元,壓縮39.81%,其中:2021年公務用車運行費與2020年相比,減少0.96萬元,壓縮3.20%;2021年公務接待費與2020年相比,減少34.75萬元,壓縮58.16%。

        “三公”經費預算減少原因:2021年我辦壓縮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嚴格執行接待標準及控制陪同人數,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接待費支出有所下降。公務用車實行定點維修,減少了公務用車運行費。所以,“三公”經費預算較上年有所減少。

        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預算購置數為0。

        2021年預算公務接待(國內)批次為140批次,人次為1900人次。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我辦2021年度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政府性基金“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使用情況說明。

        2021年我辦機關運行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安排182.31萬元,包括:辦公費4.00萬元、水費0.50萬元、電費2.50萬元、郵電費4.50萬元、取暖費15.00萬元、差旅費32.00萬元、維修(護)費2.00萬元、會議費6.00萬元、培訓費5.00萬元、公務接待費5.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5.0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7.12萬元、工會經費23.69萬元。

        2021年我辦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82.31萬元,與2020年174.86萬元相比,增加7.45萬元,增長4.26 %。主要是因為2021年我辦人員增加7名,機關運行經費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1年度預算我辦無政府采購安排,《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為空表。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2月底,我辦車輛編制數8輛,實有車輛8輛,均為一般公務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3臺(套)。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2021年我辦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和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四)2021年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1.2021年績效情況說明。

        2021年我辦實現財政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實行績效目標管理15個,資金2447.97萬元,合理設定績效指標,做到績效安排科學、依據充分。

        2.2021年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

        2021年度,我辦所有預算項目均為一般性項目,無重點項目。

        (五)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及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21年度,我辦無扶貧資金支出安排。

        (六)政府債務情況。

        2021年度,我辦無政府債務,無使用和管理政府債券資金情況。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安排、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重點項目:重點項目: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重大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項目,覆蓋面廣、影響力大、社會關注度高、實施期長的項目,與本部門職能職責密切相關的項目或預算安排支出相對較大的項目(具體重點項目由各部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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