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年01月09日 來源: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
目錄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概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二、部門職責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2016年度部門決算明細表
一、收支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總表
三、支出決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相關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概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2016年度決算公開包括一個單位數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
二、部門職責和機構設置
(一)部門職責。
1.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指示和區內有關單位的委托,負責與有關省區市的聯絡工作。
2.收集整理傳遞政務、經濟信息,為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負責與內地有關省區市的經濟聯絡,協助區內有關單位開展招商引資、引進技術和人才等工作。
3.負責我區過往人員的服務工作;為我區各單位在格爾木開展政務、業務等活動提供服務;協調辦理自治區相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事宜。
4.負責指導基地單位職工離退休工作,負責辦事處及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辦事處所屬單位及基地各企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統籌管理和發放以及社會化服務管理和就業服務等工作,加強與當地社會保障部門的溝通聯系。
6.負責基地的計劃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普法教育、中小學教育、醫療衛生等工作。
7.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托,管理辦事處系統國有資產,監督指導基地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8.根據格爾木市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基地存量土地的開發利用,建設工業園區后勤生活基地。
9.保障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在工業園區的貫徹執行。
10.擬定并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按照總體規劃,編制工業園區詳細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11.擬定工業園區發展和招商引資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園區招商引資、進出口貿易及其他涉外經濟工作;按規定權限,依法辦理工業園區備案類項目和基本建設項目。
12.負責檢測、統計、分析工業園區內企業運行態勢;協助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工業園區企業節能減排、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改革、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生產調度、誠信體系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園區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13. 按照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對園區土地實行統一管理,對各項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實行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
14.編制工業園區財政預決算,負責園區國有資產管理、財稅征管、審計監督等工作。
15.依法管理工業園財政、稅務、工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交通、消防、城市建設、房地產、環境保護、環境衛生、安全生產、工青婦、法律宣傳和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16.協助有關部門管理設在開發區的派出機構和分支機構的工作;負責與青海省有關方面協調園區相關事宜。
17. 承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自治區藏青工業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
我辦事處內設6個機構(正處級):
1.辦公室(國有資產管理處)。
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行政、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財務、審計、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與格爾木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基地的計劃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醫療衛生等工作;負責我區過往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區內有關單位在格爾木開展政務、業務活動接待服務工作;負責辦事處系統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指導基地各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藏青工業園區相關工作。
下設接待科、財務科、園區綜合科、園區服務科。
2.經濟信息聯絡處(規劃協調處)
負責收集整理傳遞內地有關省區市經濟社會發展信息工作;承辦自治區領導交辦和有關部門委托的經濟聯絡工作,協助區內有關單位開展招商引資、引進技術和人才工作;組織實施基地存量土地的開發利用,建設工業園后勤生活基地;負責協調進出藏物資車皮計劃工作。
3.規劃建設局。
負責工業園內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上報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及與青海省簽訂的合作協議,負責審批入園項目用地,承擔辦理土地出讓、轉讓、抵押、變更登記等手續,協調辦理核發《建設用地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事項;負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證書的初審,并報上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負責園區內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質量安全、施工安全綜合協調;負責園區房地產、消防、交通等工作,負責園區市政市容和環境保護等工作。
4.經濟發展局(招商引資局)。
貫徹執行國家經濟和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工業園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開展園區內企業發展情況調研,提出園區發展和招商引資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園區招商引資、進出口貿易及其他涉外經濟工作;承擔招商引資、進出口貿易的組織和籌辦及招商引資項目的聯絡、洽談,協調處理招商引資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按規定權限,依法辦理工業園區備案類項目和基本建設項目;監測、統計、分析園區內企業運行態勢和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領;按照行業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協助行業管理部門做好園區企業節能減排、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改造、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生產調度、誠信體系建設等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園區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5.財政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財政稅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園區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稅收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并負責實施;負責編制上報園區年度財政預決算;根據授權,辦理和監督由園區財政承擔的各項支出,管理財政直接分配的各項財政資金;負責財政性資金的基本建設撥款和管理,負責對園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管理罰沒收入、規費收入和其他應上繳財政的收入;監督執行財政開支標準和政府采購標準;按規定權限負責對會計事務的管理監督;承擔西藏藏青工業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6.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辦事處(管委會)人事、機構編制、黨務、群團、普法教育、中小學教育、思想政治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指導基地單位職工離退休工作。
下設宣傳科。
紀檢組(監察室)為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派駐機構,負責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自治區藏青工業園管理委員會)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2016年度決算明細表
2016年度部門決算明細表由收支決算表、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部門決算相關信息統計表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組成。
(詳見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2016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增減變化情況)
(一)、2016年度共實現收入1639.50萬元,其中:2016年預算指標1639.50萬元。
2015年度共實現收入3202.27萬元,其中:2015年預算指標1301.22萬元,上年項目結轉1901.05萬元。
2016年度收入比2015年度減少1562.77萬元,減少48.8%。
因為2016年度總收入沒有上年結轉資金,2015年度總收入中有2014年項目結轉資金,所以2016年度收入比2015年度有所減少。
(二)、2016年預算總支出 1639.50萬元,其中2016年預算支出1599.00萬元,結轉(項目支出)40.50萬元。
2015年預算總支出 3202.27萬元,其中2015年預算支出1301.22萬元,上年項目結轉支出1901.05萬元。
2016年度支出比2015年度減少1562.77萬元,減少48.8%。
因為2016年度總支出沒有上年結轉資金,2015年度總支出中有2014年項目結轉資金,所以2016年度支出比2015年度有所減少。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情況說明
2016年度共實現收入1639.50萬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829.66萬元。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418.75萬元。
3、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 (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及相機構關事務(項)351.09萬元。
4、教育(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項)40萬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59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25萬元,項目支出458.75萬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1639.50萬元, 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1599萬元,結轉(項目支出)40.5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639.5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25萬元,項目支出458.75萬元,結轉(項目支出)40.5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829.66萬元。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418.75萬元。
3、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項)310.59萬元。
4、教育(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項)40萬元。
5、結轉(項目支出)下年使用40.50萬元。
五、2016年度“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說明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2016年“三公”經費情況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 預算數 | 決算數 | 備 注 |
合 計 | 99.77 | 97.25 | |
1.因公出國(境)費 | 0 | 0 | |
其中:(1)因公出國(境)團組數 | 0 | 0 | |
(2)因公出國(境)團人數 | 0 | 0 | |
2.公務接待費 | 69.03 | 66.50 | |
其中:(1)公務接待的批次 | 280 | ||
(2)公務接待的人數 | 4880 | ||
3.公務用車經費 | 30.74 | 30.75 |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30.74 | 30.75 | |
(2)公務用車購置數 | 0 | 0 | |
(3)公務用車保有量 | 8 | 8 |
(說明1.介紹“三公”經費總體情況,對分項支出具體情況、與上年決算對比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作詳細說明。
2.對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等情況做詳細說明)。
1、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共97.25萬元,2015年97.77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0.53%。
其中: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0.75萬元,2015年30.74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03%(我辦大部分人員在距市區30公里的園區上班,因上班路程遠,故車輛運行維護費增加);2016年公務接待費66.50萬元,2015年67.03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0.79%。
2、2016年公務用車保有量為8輛,未購置車輛。
2016年國內公務接待280個批次,國內公務接待4880人次。
六、2016年度機關運行情況說明
(一)2016年本部門履行一般行政事業管理職能、維持機關運行,用一般公用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合計 1599.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1140.25 萬元,一般行政管理項目支出 458.75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的內容
行政經費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兩部分組成:
1.基本支出,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經費1001.06萬元,具體包括工資、津貼及獎金、醫療費、住房補貼等;二是公用經費139.19萬元,具體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物業管理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購置費等。
2.一般行政管理項目支出458.75萬元,包括招待費、會議費、購置費(包括設備、計算機等)、專用材料費、干部培訓費、信息網絡運行維護費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方面的項目支出。
七、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根據西藏自治區財政廳公布《自治區本級201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藏財采辦〔2016〕4號)規定,我辦事處2016年所采購的物品未達到政府集中采購條件,故未實行政府集中采購。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辦事處固定資產價值3,110.52萬元。
1.房屋價值2,247.34萬元。
2.車輛價值345.86萬元,共8輛,均為一般公務用車。
3.其他固定資產價值517.32萬元。
九、重點、重大項目信息
2016年我辦事處無重點、重大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同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